近日,两家互联网巨头进入中国都面临到.cn域名的困绕:一家是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Google在上海设立办事处,开始进军中国国内市场,其Google.com.cn和Google.cn已经被人注册;另一家是美国最大的网络招聘网站巨兽网(MONSTER)收购中华英才网40%的股份,在中国市场开始扩张的时候,monster.com.cn和monster.cn也已经缺失。种种迹象表明,两家可能都会采取用高价赎回的方式获得域名,有消息说,Google公司已经动用了上百万美元的资金购回域名。而这些域名都是被中国最大的域名囤积者——北京国网公司所持有。国网公司囤积域名已经开始获得回报?
北京国网公司是中国域名发展历史上不可或缺的角色。我们回头看看,国网公司从1997年起,注册了2000多个域名,包括姓氏、职业、爱好、属相、星座、“I”系列和“E”系列,当然还包括众多的国际知名企业的商标,当时.cn域名就有10%掌握在这一家公司手中。从1999年8月与荷兰英特艾基公司因“ikea.com.cn”发生争议被告上法庭被判败诉开始,至今的所有在法院诉讼的域名纠纷无一例外地败北。就在今年年初,国网公司在与美国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的域名官司中还被判失去“fox..com.cn”和“fox.cn”,这样看来国网公司囤积域名牟利的企图已经彻彻底底地落空。孰料就三个月的时间,国网公司在Google公司和巨兽网身上有巨大收益。
Google公司为了获得Google.com.cn和Google.cn域名,向国网公司支付了百万美元之巨,引发有关报道认为“这一天价成交事件,让域名投资界看到了CN域名的巨大价值和回报空间,随着.CN日益被视为中国网络经济的标识而迅速崛起,一夜成为百万富翁不是没有可能”。我们不可否认.cn域名的经济价值,但是靠抢注他人域名转让牟利的方式是走不通的。
Google花百万美元购回.cn域名,以及巨兽网也极有可能用高价赎回,并不表明国网公司持有该域名是合法的。有报道说,Google曾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域名仲裁请求,但被驳回。遇挫之后,Google才选择了赎买。Google如果选择司法途径解决的话,获胜的把握更大。
在我们国家,对商标持有人的域名的司法保护更加严格,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网公司注册这些域名完全是基于转让牟利,构成其中所规定的恶意注册。因为在司法解释中,恶意注册列举了五种情形。其中就有“高价转让获利”,同时把这些域名随意链接到一个网站“google创可贴”上,来阻止Google获得该域名。国网公司把域名指向了一个网站,可能是它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获胜的关键。
而对于monster.com.cn和monster.cn域名,国网公司注册后也是随便转链接到自己所办的一个网站(小蜜蜂视频聊天),与域名没有关联。尽管monster属于通用名词,诉讼有难度,并不一定就一定败诉。今年年初的“fox..com.cn”和“fox.cn”的域名诉讼可以成为最好的借鉴,相比而言,fox表示的意义更加通用,在与福克斯电影公司的诉讼中,法院就认为国网公司注册两域名后不予使用,客观上导致福克斯公司注册该域名受到阻碍,其主观恶意成立。所以只要巨兽网对monster享有商标权和商号权即可。
而今,Google选择了花巨资赎回,并不是法律上无依据,应该是从本身利益出发的。因为用诉讼方式要回域名,将花费较长的时间,而Google在中国市场上不能再耽误下去。巨大的中国市场对于Google有非常大的吸引力,据统计,2004年中国搜索引擎运营商市场规模为6.4亿元人民币,预计2007年将达33.7亿元人民币。Google不能让百度在这个市场中继续坐大下去,Google已经在上海开办办事处准备开张了。搜索引擎市场是一座“金山”,区区的百万美元可以很快就赚回来,如果诉讼所耽误的时间所导致的损失绝不会是这个数目。
巨兽网恐怕也会有这种想法,要想在中国迅速扩张,必要的牺牲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国网囤积域名牟利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只不过赶上了Google和巨兽网在中国迅速扩张,没有时间和精力与之较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