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调查:中国网络色情第一案的背后生意 传统收费渠道作支撑
事实上,在邓岷江“第一案”背后,一个庞大且复杂的网络色情产业至今仍翻涌不息。
“这些网络色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分析人士认为,“就是通过色情网站和色情服务达到敛财目的。”
据介绍,常见的敛财手段有4种:第一种手段与邓岷江案类似,先让网民免费浏览“刺激图片”,引诱其加入成为“会员”,再通过手机缴费、银行转账或购买收费卡等方式收取高额“会费”;第二种方式与之类似,不同的是在引诱会员注册后,通过骗取银行卡号密码、发送收费短信等技术手段诈骗网民钱财;第三种方式是利用色情网站中转,将黄色光盘、淫秽图书等色情物品通过网络进行贩卖,引诱网民通过邮购、网上转账购买等方式购买;第四种方式则是以“网络交友”为名,将网络交友社区变为暗娼招揽生意的场所。
“在一些比较‘火’的色情网站,这些手段往往同时存在。”该人士说。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网络色情是违法行为,所以尽管建立色情网站的目的都是为了盈利,但几乎所有邓岷江这样的幕后老板一般不会通过公开渠道收费,而是利用汇款、银行、手机和收费卡等其他渠道“暗渡陈仓”。
手机因此一度成为网络色情的收费热门,很多色情网站都与手机SP建立“合作”,从而建立起便捷且方便的“洗钱”渠道。而SP也得到大量分成,甚至有SP为利益所动,不惜铤而走险自己涉黄经营。
但这一形势在去年得到改观,在多方关注下,信产部乃至各大运营商相继大力整顿SP,手机付费渠道也得到全面清理。
此后色情网站通过手机收费的情况得到有效扼制,而传统汇款方式容易暴露收款方地址,所以目前银行已成为网络色情最主要的收费渠道,除此外的其他方式也逐渐浮出水面。
以邓岷江案为例,据当地警方调查,此前“凤鸣网”的收费渠道有三种:,一是在银行开户,网民在注册会员时将“会费”通过转账打入邓的户头;二是利用目前逐渐成熟的网上银行平台,让网民以网上银行方式直接支付“会费”;三是制作专门的“收费卡”,通过传统物流渠道分散到当地电脑城、零售摊点等地进行销售,然后由会员通过卡中的密码进行“充值”。
“在涉黄之前,很多这样的色情网站都会有自己的‘业务’,所以能够骗取银行、SP及传统渠道商的信任,然后逐渐增加色情内容。”知情人士透露,“比如说,色情网站一般都要租用服务器空间,或租用宽带专线,同时通过零售摊点卖卡,以前还要与手机SP建立合作。但这些环节的服务商经常只管提供通道,对严重有害的传播内容却置若罔闻,或者在开始的时候略微察看,以后就不闻不问,为网络色情提供了巨大的操作空间。”
事实上,直到现在,这个真空仍然存在。据业内人士称,除了去年以来在短信内容及手机支付平台上进行限制外,电信企业在其他的业务(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租用)中至今仍未对进入通道的内容进行限制或审查,而在高额的提成诱惑下,更多的零售摊主往往在不知充值卡内容的前提下就为色情网站亮起了绿灯。
与他们相比,银行渠道更加难以监管。随着卡业务和网上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转账、汇款等功能开始在ATM上甚至在网络上就可以实现,而用户只需要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开户,并转松接受转账。知情人士还称,狡猾的色情老板不但只用别人的身份证开户,而且往往隔一段时间就更换账户,令追查及取证难度大增。
“这些色情网站背后的利益链条其实都与传统渠道环环相扣,但由于监管机构始终不能对这些传统渠道实施有效监管,最终给网络色情留下了空间。”业内人士分析,“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斗争非常必要,但更重要的是从机制上堵住网络色情的收费渠道,这样才是最有效的解决途径。”
“对网络犯罪的日常监管,目前还主要是公安机关在把关。但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互联网犯罪大都调查难、取证难、查处难,而且装备和警力都还有限,所以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仍然有限。”史斌说,“所以我们希望整个社会都来参与。打击网络色情,绝不只是公检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