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肖像权案获赔53万

近日,演员ALEXANDER LEE HOM WANG(王力宏)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上海常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因擅用王力宏先生肖像、盗用王力宏先生姓名及签名,被法院认定构成对王力宏先生肖像权的侵犯。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全面删撤侵权内容、停止侵权,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向王力宏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王力宏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合计53万元。


图片.png


天眼查App显示,该案件已于2021年3月17日正式开庭,相关案号为(2021)沪0118民初2711号,审理法院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Copyright © DoNews 200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24059877号-1     京ICP证151088号
京网文【2018】2361-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