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欣辰劳务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公开。审理法院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定书显示,申请人宜家公司请求,撤销此前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该仲裁书显示,宜家公司应向欣辰公司支付协议履行期间欣辰公司支付的社保与最低工资差额380000元,同时赔偿因宜家公司未提前三个月通知而单方解除协议产生的损失668608.86元等。
宜家公司认为,欣辰公司主张了社保与最低工资的差额,但未提供证据及计算依据,且380000元的裁决内容超出欣辰公司仲裁请求的范围等,因此申请撤销。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宜家公司的相关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申请撤销涉案裁决的请求理据不足,不予支持。最终裁判结果为驳回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