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米K30Pro的对手究竟是谁?

红米是小米旗下定位于中低端机型市场的品牌产品,与华为荣耀一样,但是它的定位区间可能要更大一些,因为其还把包含千元之下的百元机。而这也使得红米的产品定位更加偏向于低端,是低价格市场的首选机型之一。

如今的智能手机市场,华为、三星和苹果占据着高端机型市场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小米、OV们很难挤进去。而在中低端机型市场的竞争又十分地激烈,无论是小米、华为还是OV、一加、魅族,都是主打的这个市场,小米推出红米品牌一方面是为了进行细分产品的定位划分,一方面是进行品牌固化,让红米在中低端机型市场占据更大的主动权。可是如今推出的K30Pro起价达到2999元,高配版本甚至达到了3999元,这还是红米吗?它的对手究竟又是谁呢?

红米K30Pro到底怎么样?

从性能和配置来看,红米K30Pro搭载了高通骁龙865处理器,这是安卓机型可搭载最好的芯片,同时也是截止目前为止搭载该芯片价格最便宜的智能手机。其屏幕是使用的一块6.67英寸60Hz的三星AMOLED屏幕,这也是该款机型最大的短板,因为现在已经有手机搭载了120HZ的屏幕,这款机型才60Hz。不过其采用了180Hz的触控感应率,支持HDR10+,在屏幕表现上还是可以的。

除此之外,红米K30Pro这款机型还搭载了索尼6400万像素的高清四摄摄像头,弹出式360度超光感全面屏,内置一块容量为4700mAh的大电池,支持33W极速闪充,同时还配备了超级蓝牙和线性马达。在功能上来看,这款红米旗舰机型的表现还是十分亮眼的。我们可以发现这款红米机型主要定位于学生和年轻用户群体,讲究的是时尚感,并且在游戏体验上要更加优秀。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售价达到3000元左右的水平,已经算是一款中端机型了。与其他产品不同的是,红米的定位却要更加低端一些。因此很多人会认为花这么高的价格不如去购买小米10来得更划算一些。确实,红米K30Pro与小米在定位上有了部分重叠的迹象,这很可能会导致用户不买账,同时去选择其他厂商的品牌产品。

而从产品本身来说,红米K30Pro虽然是Pro级别的产品,其搭载的是骁龙865处理器,这就很让人不解,它既然定位是中端机型,为何要搭载最好的处理器?难道仅仅是为了与友商进行比拼吗?其完全可以搭载低一级别芯片将价格降一降,让更多的利给消费者,岂不是更好?

红米的对手是荣耀?

在红米K30Pro的发布会上,卢伟冰一直在拿这款机型去对比荣耀V30。结果可想而知,自然是红米机型完胜对方,如若不然也没有拿出来对比的必要了。可是荣耀V30是荣耀去年推出的产品,距离现在已经过了将近半年的时间,还拿现在的产品去对比以前的产品真的合适吗?

其实,从产品的售价和定位来看,此前VIVO刚刚发布的IQOO3才是红米K30Pro的真正对手。IQOO3的售价同样是在三千多元的水平,主打的就是时尚感和游戏竞技玩家市场,在性能和配置上二者也十分地相似。同样是60Hz的屏幕刷新率,同样是搭载的骁龙865处理器。不同的是IQOO此前已经有了两款产品,并且一直都是KPL官方比赛用机,而红米K30Pro更偏向于学生市场,二者有很多相似之处。

不过,荣耀即将发布荣耀30S,这款机型搭载的是麒麟820处理器,这款处理器的性能与骁龙855不相上下,而且该款机型将会搭载5G功能。根据媒体透漏的价格来看,其起步价很可能要比红米K30Pro要低上不少。可以说,红米的这款旗舰机型的处境并不妙,而且还会受到其他厂商的排挤,前景不容乐观。

红米到底该如何定位?

红米早期仅仅是作为一款百元机品牌产品,做的是低端机型市场。后来小米开始走向高端市场,红米便逐渐进入千元机市场。Note系列已经卖到了两千元左右的水平,K系列也是水涨船高,从去年的三千元逐渐走向了四千元的水平。这意味着未来红米手机将会直面荣耀、OV以及一加等品牌手机的竞争,压力不可谓之不大。

其实红米作为从小米分裂出来的品牌,就是为了弥补小米在产品线上的不足。如今为了将产品价格提升并抬高利润,众多产品线价格越来越高。红米自然也是跟着小米的这个总体战略走的,但到底能有怎样的表现,还是要看市场对于这款机型的反馈会如何。

笔者认为红米K30Pro是小米在小米10之外的又一次有意义的尝试,定位高端是小米一直都想要做的事情,走高端路线也是小米必然会走的路。至于红米K系列对标的对手是谁,已经不重要了,卢伟冰在发布会上拿荣耀对比不过是一种营销的噱头罢了。提振市场,抬高销量才是最终目的。

特别声明:本文为DoNews签约作者原创,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转载请联系DoNews专栏获取授权。(有任何疑问都请联系idonews@donews.com)

标签: 红米K30Pro
Copyright © DoNews 200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24059877号-1     京ICP证151088号
京网文【2018】2361-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