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时评】日本修宪问题始末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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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王睿茜 太和智库研究助理


日本修宪问题的核心是第九条,其内容包括“日本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该条款不仅禁止日本拥有军队,而且否定了日本发动战争的权力。


现行《日本国宪法》在驻日盟军总司令部(GHQ)主导下由日政府制定,于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起施行。1946年2月,盟军统帅麦克阿瑟提出日本“修宪三原则”,即保留象征国家元首地位的天皇制、放弃战争和废除封建制度。盟军方面根据该原则起草宪法草案,日政府以该草案为蓝本制订宪法。按照“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的对日处理原则,该宪法的目标指向是彻底废除日本拥有发动战争的武装力量,防范军国主义重蹈覆辙,因此该宪法得名“和平宪法”。


20世纪50年代初期,日右翼保守势力死灰复燃,视和平宪法为日“国家耻辱”及恢复国家“正常化”的“巨大法律障碍”,开始鼓吹修宪。在右翼保守势力支持下,1955年11月成立的自民党将修宪主张公然写入党纲。但在日保守与革新两大阵营对垒的政治格局及国内社会经济亟待恢复发展的背景下,自民党政权奉行“重经济、轻军备”的“吉田主义”路线,以恢复经济为中心,并未激进谋求修宪。


20世纪50年代后期,日前首相鸠山一郎(1954年-1956年任首相)、岸信介(1957年-1960年任首相)等右翼保守政客成为最早推动修宪的代表人物。这批政客认为和平宪法的核心主旨严重受美主导,完全不适应日“民族特性”,应进行修改,修改宪法第九条是核心目标。他们推动修宪旨在令日拥有完备的军事力量,实现“真正独立”,并重新成为“大国”。岸信介甚至于1958年8月强行成立“内阁宪法调查会”,以权势压制护宪力量,更试图通过签订《新日美安保条约》的既成事实促进修宪。但基于当时日国内外形势,自民党修宪主张未形成较大社会影响力。


1960年至1991年,在池田内阁(1960年-1964年)完成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经济目标、佐藤内阁(1964年-1972年)完成收回冲绳的外交目标基础上,再历经1972年9月田中角荣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等重大事件,中曾根康弘内阁(1982年-1987年)以“战后政治总清算”为口号大力倡导修宪,主张制定“自主宪法”,并亲自兼任超党派议员联盟“新宪法制定议员同盟”会长。中曾根的修宪主张是寻求在保留和平宪法第九条的同时写入“允许日拥有国防军”。


1991年至2006年,随着日右倾保守势力的不断膨胀,日国内对修宪的讨论又开始激增。从宫泽喜一内阁(1991年-1993年)到小泉纯一郎内阁(2001年—2006年),日右翼保守势力利用冷战结束与世界格局的新一轮大调整多次掀起修宪浪潮。



2021年10月日本国会众议院选举及2022年7月参议院选举后,包括执政联盟的自民党、公明党,在野的日本维新会、国民民主党,及对修宪态度积极的无党派议员等在内的日“修宪势力”,已在参众两院均获得提起修宪动议所必需的三分之二以上议席,岸田内阁在国会启动修宪程序已具备基本条件。岸田文雄自2021年10月上台以来频繁提及修宪议题,如表示将推动实现包括将自卫队纳入宪法第九条的“自民党四项宪法改革方案”;认为修宪是自民党“基本方针”,且是“现在必须着手解决的课题”等。近期,日本还不断利用台海紧张局势渲染中国对其“周边安全威胁”,其目的是为修宪营造氛围、制造理由。


可以预判,在未来岸田执政期内,日本可能按照启动修宪的相关法规,采取具体措施推动修宪进程,以实现自民党确定的长期政治目标。主要原因有:其一,推动修宪是岸田内阁继承安倍政治遗产的重要一步,也是其拉拢自民党“安倍派”等右翼保守势力、积聚长期执政资本的重要手段。其二,“修宪势力”所掌控的票数已达到在参众两院提出修宪动议的门槛,而只要修宪决议在两院获得表决通过,即可启动全民公投。其三,如果不出现提前解散众议院的突发情况,未来三年日本不会再有全国性选举,岸田内阁将由此获得执政的“黄金三年”,这为其推动修宪提供了更多的空间与时间。


但同时应该看到,修宪并非日本国内及岸田内阁最为关注的急迫问题。日本当前所面临的防疫、提振经济等内政问题非常严峻。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显示,今年8月第一周,日本新增新冠病毒感染人数超过149万人,连续三周居世界第一位。另据日本内阁府预测,2022年日本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较2021年将上升2.6%。日本参议院选举前的各项民调显示,当前日本民众最关心的依旧是经济及民生问题,对于修宪的态度并不积极。希望各党派优先讨论经济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受访者占比最高,分别为43%和28%,而希望各党派优先讨论修宪问题的受访者占比仅为5%,位列第五。


此外,由于日本修宪流程较长,岸田内阁可能不会多次提案修宪。岸田内阁日本修宪流程较长,需先在众议院提交修宪草案,经由众议院宪法审查会和众议院全体大会通过后,方可提交参议院。参议院经过同样的流程后,国会两院议长将在政府公报上公布修宪动议,原则上国会动议将持续60至180天时间,期间要进行公示、国民投票等流程。待国民投票通过后,才能宣布修宪成立。综合考量岸田内阁的任期时间及修宪流程所需付出的时间成本,日本“修宪势力”未来三年可能不会多次提案修宪提案,或者是选择不正式提出修宪,仅保持讨论修宪的“议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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