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电视遭江苏省消保委起诉:强行植入开机广告且拒不整改

DoNews 1月14日消息(记者 向密) 江苏省消保委微信发布公告称,针对乐视品牌智能电视强行植入开机广告且不可关闭,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江苏省消保委于2019年12月12日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20年1月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2019年7月下旬,江苏省消保委通过公开数据收集、消费者问卷调查、征集志愿者收集信息等方式对三星等10家智能电视品牌进行了开机广告的专项消费调查, 并于8月29日发布了该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96.4%的消费者反映家中智能电视存在开机广告。在广告时长方面,45%的消费者告知自家电视的开机广告在15秒-40秒之间,36.21%的消费者反映广告时长在15秒以下,有9.65%的消费者遭受40秒以上的开机广告“骚扰”。

另据统计,开机广告时长最长的是夏普,约30秒(最后10秒可关闭),其次是海尔,时长约22秒,不可关闭;创维、海信、乐视等品牌电视的开机广告时长为15秒,且不可关闭;小米、长虹开机广告时长为15秒,最后5秒可关闭;三星、LG、索尼等品牌智能电视未发现含有开机广告的情况。

2019年10月,江苏省消保委结合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专项消费调查情况,对乐视、小米等七家智能电视经营者开展集体性约谈,并要求各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

截至2019年10月25日,参与约谈的7家企业均提交了整改回函,大部分企业承诺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但乐融公司最终提交的整改方案中并没有关于“一键关闭”功能的任何实质性表述,却表示在消费者购买协议中明确写明“超级电视产品含有开机推送广告且不可关闭,消费者购买乐视超级电视时知悉并接受上述情况”。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即使经营者销售时作出了告知,履行了告知义务,但该告知内容是消费者购买智能电视就必须接受无法自主关闭的开机广告,对消费者仍然欠公平合理,侵害了消费者相关权益,经营者理应纠正。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鉴于乐融公司始终未能正确认识行为的错误,经相关论证,省消保委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消费者各项权利得到完全保障,还消费者开机 “清朗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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