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汽车成失信被执行人,沈晖及公司被限制高消费

DoNews汽车7月3日消息,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近日,威马汽车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信息显示,申请人为彭某某,涉及仲裁案件,立案时间为 4 月 7 日,执行法院为上海青浦法院。

因执行标的 14065 元全部未履行,法院认为威马汽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公司及单位法人沈晖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威马汽车及沈晖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目前威马汽车存在多则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 110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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