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留置

据央广网报道,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00195,证券简称:泰禾3,下称“泰禾集团”)22日晚间连发两则公告,一则是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另一则是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被实施留置措施的重大事项公告。

泰禾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合计被罚1740万元

泰禾集团披露,公司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泰禾集团存在两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其一,泰禾集团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5月8日,泰禾集团发生13起诉讼,标的额累计达96.74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8.21%,其中12起诉讼标的额超5000万元;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3日,又发生10起诉讼,标的额累计61.91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84%,其中9起诉讼标的额超5000万元。然而,泰禾集团迟至2023年5月26日仅披露其中1起诉讼,其余22起诉讼直至2025年2月6日才陆续披露完毕,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其二,泰禾集团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作为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人,泰禾集团未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不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多项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福建证监局作出处罚决定:对泰禾集团给予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黄其森给予警告,并处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葛勇给予警告,并处2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王景岗、黄耀文分别给予警告,并处150万元、12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邵志荣,时任职工监事、监事长李卫东,时任财务总监刘向民,时任监事阮仕江分别给予警告,各罚80万元。公司与相关人员罚款总计1740万元。

对于此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泰禾集团表示,公司债券违约后一直存在流动性风险,目前处罚暂不会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若罚款被强制扣划,将对公司维持经营周转产生负面影响;在保项目交付背景下,公司无法合理估计预计负债或潜在损失对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同时,公司不存在因本次处罚被终止挂牌或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此外,泰禾集团称将根据此次行政处罚及时整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董事长黄其森被留置

另一则公告显示,泰禾集团董事会近日获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

公告指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这会对公司运营产生一定影响。除此之外,公司按原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在正常运转,各项经营活动仍然正常进行。泰禾集团表示,将持续关注黄其森被留置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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