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10月31日消息,据聚美丽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一则《关于对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从公告内容来看,丸美生物因财务核算不规范,以及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和披露不规范,被中国证监会予以监管警示。并对创始人孙怀庆、财务总监王开慧、董秘程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等规定,经过现场检查,发现丸美生物存在以下两大问题:
其一,财务核算不规范:1)收入核算不准确,未预估退货率、非实际销售订单计入收入;2)在建工程核算不准确,未暂估工程款、达到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3)相关会计科目错误列报,第三方支付资金列报“应收账款”、无关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其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和披露不规范:1)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募投与非募投项目未独立核算、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支出;2)募投项目调整未及时审议披露;3)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不规范,其进度披露与实际不符、现金理财信息未按规定披露。
对此,中国证监会指出,丸美生物董事长孙怀庆、董事会秘书程迪、财务总监王开慧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因此,根据该办法第五十二条,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丸美生物采取责令改正、对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中国证监会还表示,丸美生物对此事高度重视,将按广东证监局要求整改,吸取教训、提高合规意识、加强法规学习,以及提升规范运作与信披质量,维护股东利益。不过,本次措施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将依规信披,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事发生后,丸美生物也对提及的数据进行更正。
在发布的另一份文件《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中,涉及了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从更正后的数据来看,丸美生物存在会计差错处主要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三大板块。
其中,从合并利润表来看,实际上业绩存在的影响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一方面,营业收入虚增454.68万元,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虚增1132.97万元,导致公司盈利表观被高估,严重误导投资者对其盈利能力的判断;
另一方面,营业成本虚增110.34万元,销售费用虚增35.12万元,研发费用虚增73.10万元,管理费用虚减1027.82万元,信用减值损失虚减71.55万元,所得税费用虚增59.41万元,各项成本费用核算混乱,使得利润的构成和真实性大幅失真。
另外还披露了合并资产负债的存在问题,该数据不真实性主要以下3大方面:
1)资产端:货币资金等资产被低估,应收账款和在建工程被高估,资产结构与价值失真(如在建工程虚增5.6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分别少计3.75亿、1.83亿),误导投资者对资产质量的判断;
2)利润与权益端:未分配利润虚增1132.96万元,盈利表观不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等调整反映利润核算不准确,影响对盈利能力的评估。
3)负债端:其他流动负债虚增419.55万元,负债规模不实,影响对偿债能力的判断。
而从合并现金流来看,数据误差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
其一,经营活动: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此前被低估,更正后流入增加,影响对经营现金流质量的判断。
其二,现金储备: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余额披露不实,干扰对公司资金实力、偿债能力及资金管理能力的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