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侵犯美国专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三星等七家公司启动调查

DoNews7月16日消息,当地时间 7 月 15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决定对特定 DRAM 设备及其下游产品和组件启动 337 调查,调查编号为 337-TA-1511。

此次调查列名被告共七家,包括:韩国三星电子、美国三星电子、美国三星半导体、谷歌、超微、英伟达和博通。

该调查基于加州尔湾存储技术企业 Netlist 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向 ITC 提交的投诉,后续分别于 6 月 24 日和 25 日提交了投诉补充材料。

Netlist 在投诉中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部分 DRAM 设备及其下游产品侵犯了其持有的美国注册专利号 12,646,537 和 12,650,937。

其中,第 12,646,537 号专利涉及垂直堆叠存储芯片与硅通孔(TSV)技术,第 12,650,937 号专利则针对寄存器时钟驱动器(RCD)这一内存模组核心元器件。

Netlist 指控三星的高带宽内存(HBM)产品、DDR5 RDIMM 与 MRDIMM 内存模组侵犯了上述两项专利。Netlist 请求 ITC 发布有限排除令和停止令。

Netlist 称上述七家企业均使用了三星涉嫌侵权的存储技术,涉案产品涵盖谷歌 TPU、英伟达 Blackwell 和 Rubin 系列 GPU,以及超微电脑旗下服务器产品。

337 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依据《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条款开展的行政调查程序,针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普通民事诉讼不同,337 调查是一种贸易救济措施,若认定侵权成立,ITC 可签发排除令,指示美国海关阻止侵权产品入境。

ITC 行政法官将主持证据开示和听证,作出是否存在违反第 337 条款的初步裁定,该裁定需经 ITC 委员会复审。ITC 将在立案后 45 天内确定调查完成的目标日期。ITC 签发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起生效,60 天后成为最终决定,除非美国贸易代表在此期间以政策理由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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