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项发明专利全部被提无效,专利高温炙烤下的极米何去何从

7月21日,光峰科技(688007.SH)发布公告称:公司针对成都极米科技所持有的的包括“多投影屏幕拼接方法及装置”、“热失焦补偿方法装置及投影设备”在内的16项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当前已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16份《无效宣告请求提交回执》。

据悉,这16项发明专利为极米科技今年5月8日向上交所递交的科创板IPO招股书中披露的全部发明专利。

近日,冲刺科创板的极米科技因知识产权纠纷广受关注,先是6月2日,光峰旗下控股子公司峰米科技将极米科技诉至法院,峰米科技以极米科技Z6系列微投产品专利侵权为由,要求极米科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峰米科技赔付损失4500万元,此次诉讼金额约占极米科技2019年净利润的50%。紧接着是7月14日,优酷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纸诉讼把极米科技送至北京互联网法院。现在又是光峰科技针对极米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全部16项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接踵而至的纠纷把IPO期间的极米科技一次次推上了风口浪尖。 

专业人士认为,评判企业核心技术优势的标准,就是看企业拥有的专利数量和质量。我国专利种类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发明专利因其创新水平较高,所以分量最重,更能体现科技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由此可见,本次无效宣告请求,一旦16项发明专利全部被无效,大概率会对极米科技造成科创板IPO终止、专利资产价值归零等诸多不利因素。

“5项发明专利”硬指标或将终止极米科技IPO进程

2019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规定了科创板上市企业的3项常规指标,其中第2项明确规定: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此外还有5项例外条款,其中第5项规定: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合计50项以上。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支持鼓励申报科创板上市。 

简单来说,依靠核心技术展开生产和运营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具备科创属性的企业,科创板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核心技术,核心技术能够给科创板企业持续不断的主营业务收入。 

那么,在《指引》中,常规指标为何要“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

说白了,就是要问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能给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带来多少增长?换言之,此评判指标就是要企业针对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核心专利,包括有效性、稳定性、行业内重要性等作出清楚、完整的披露。

遗憾的是,极米科技招股说明书只是简单地列出仅包含16件发明专利、以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占绝对比例的专利清单,并笼统地介绍“公司的产品拥有多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多项技术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却并未对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核心专利,包括有效性、稳定性、行业内重要性等作出清楚、完整地披露。

一旦极米科技招股书罗列的16项发明专利有超过11项被光峰成功无效掉,那么极米科技将无法满足“5项发明专利”这一科创板企业常规指标,从而将导致极米科技冲刺科创板一事遭受灭顶之灾。

极米科技IPO临阵磨枪,“恶补”发明专利

极米科技IPO招股书显示,招股书涉及的16项发明专利仅占极米科技的专利总数约5%,反观实用新型专利126项约占45%,外观设计专利140项约占50%,显然极米科技的“面子工程”做得更好。进一步分析这已经授权的16项发明专利,涉及投影仪固定支架1项、耳机控制电路1项、巧板识别方法1项、多投影屏幕拼接的2项、同屏显示的1项,从技术角度来判断,上述技术均不属于极米科技招股书中谓之为核心技术的“智能感知技术”。 

从以往的研发成果上可以看出,极米科技比较缺乏“硬技术”和“核心专利”,而将重点放在了外观和用户体验。据媒体报道“当前极米科技专利申请超过15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15件,相关专利布局主要围绕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可以推测,为了冲刺科创板,深知自身症结所在的极米科技,有针对性地对发明专利进行了临阵磨枪式的“恶补”。但是,这种非常规性的操作,能否真正产生“硬技术”和“核心专利”呢?难免让人担忧。

若无效成功或令极米科技专利资产“价值归零”

“硬技术”和“核心专利”并不是一朝一夕、临阵磨枪轻易就可以产出的。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源,培养专业的团队,深挖核心技术、全面检索分析、注重专利文件撰写质量、合理开展专利布局,获得行业的广泛认可并历经考验。高价值专利不仅是市场竞争的利器,也是企业获取融资的重要工具,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来解决企业的资金难题,也已成为了专利运营的一种重要方式。 

若专利被成功无效,其相应的专利价值亦将荡然无存。 

资料显示,早在极米科技IPO前夕,曾有7项发明专利先后作为标的被质押,进行融资。直至极米科技5月8日递交招股书,仍有“多投影屏幕拼接方法及装置”、“多投影屏幕调整方法及装置”2项发明专利处于“已质押”状态。可以认为,这些处于“已质押”状态的发明专利为极米科技认为属于较高价值或者核心的专利。 

但是,上述被提无效宣告请求的16项发明专利中,若其中“已质押”状态的发明专利被无效掉,可能还会产生“蝴蝶效应”,造成极米科技与质押机构之间的纠纷,导致极米科技后续存在巨大损失的潜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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