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7月4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晴隆农商银行)莲花池支行违规为客户过渡资金归还逾期贷款,延缓或掩盖风险暴露,被罚款30万元。同时,付蓉(时任晴隆农商银行莲花池支行行长)对此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据查,晴隆农商银行成立于1998-03-17,法定代表人为晏洪,注册资本为1.44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动短期、中期和长期货款;办理国内结算等。该公司大股东为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57%。
截止2023年末,晴隆农商银行各项收入27655.21万元,同比增加1765.55万元,增幅为6.82%;营业支出22846.03万元,同比增加3167.15万元,增幅为16.09%;税前利润4605.96万元,同比减少1353.15万元,降幅22.71%;实现净利润3000.17万元,同比减少1006.83万元,降幅为25.13%。
截止2023年末,晴隆农商银行资本充足率12.5711%,较年初上升0.477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4464%,较上年度上升0.48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62.4704%,较年初下降22.0011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4.1003%,较上年度上升0.2128个百分点。
本文转载自乐居财经,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乐居财经通知我方删除,我方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文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