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张林霞 8月5日, 宁波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周兴宥、孙培泰、郭婷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存在延迟披露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情况。
一是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未及时披露。2022年度,均普智能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合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6,711.82万元,较年初预计金额超出3,177.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93%。公司对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18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2023年4月19日补充披露。
二是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未及时披露。2023年度,均普智能与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合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1,057.28万元,较年初预计金额超出2,344.0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49%。公司对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17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2024年4月18日补充披露。
未披露部分关联交易。2019年7月,均普智能与宁波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房产)签订《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合同约定均胜房产向公司提供“宁波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代建项目管理服务。2022年至2023年,均胜房产持续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提供代建项目管理服务,公司每年向其支付400万元,其中2022年度发生额占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12%,但公司未将其作为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披露。
公司董事长周兴宥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第一、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董事会秘书孙培泰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郭婷艳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第一、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均普智能及董事长周兴宥、董事会秘书孙培泰、时任董事会秘书郭婷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均普智能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宁波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均普智能成立于2017年,均胜集团成员,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2.2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兴宥,公司大股东为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61%,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王剑峰,持股57.5%。
业绩方面,均普智能4月27日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约4.79亿元,同比增加119.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8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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