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兴安村镇银行获罚30万元,违规为客户过渡资金归还不良贷款利息掩盖风险暴露

瑞财经 刘治颖 8月1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晴隆兴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为客户过渡资金归还不良贷款利息掩盖风险暴露,被罚款30万元。同时,时任该行行长尤健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晴隆兴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10-12,法定代表人为于德丹,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该公司大股东为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33%

本文转载自乐居财经,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乐居财经通知我方删除,我方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文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最新文章
Copyright © DoNews 200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240598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