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能源财务公司获罚3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抵质押权利未落实

瑞财经 徐迪 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贵州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原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抵质押权利未落实,被罚款30万元。

同时,时任时任原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安义因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贵州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3日,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龙治安,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等。

该公司由省管大一型国有全资公司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盘江股份(600395.SH)持股45%。

据盘江股份年报,2023年贵州能源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734.98 万元,净利润 3,904.6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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