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融兴村镇银行获罚20万元,未有效开展贷款“三查”

瑞财经 徐迪 9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充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阆中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20万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有效开展贷款“三查”,未持续审慎监控贷款风险,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

阆中融兴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批准,由哈尔滨银行发起设立的一家致力于支持“三农”和县域小微经济发展的新型金融机构。

成立于2017年7月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由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持股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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