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张林霞 9月14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关关于对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业部存在员工违规为客户的期货配资活动提供便利并获取报酬的情形,反映出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业部在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业部应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完善内控流程,加强人员培训,依法合规展业。
营业部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之内完成整改,并向湖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同时,康桥和在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业部工作期间,为福建省圆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配资业务提供服务,并获取报酬。
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康桥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储开荣,注册资本10.08亿元,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公司大股东分别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7.33%、24.78%、14.68%、8.24%、6.34%。
业绩方面,2024年上半年,弘业期货实现营业总收入10.28亿元,同比增长12.90%;归母净利润1280.07万元,同比增长79.61%;扣非净利润1074.26万元,同比增长52.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28亿元,上年同期为-14.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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