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上石堡村经济合作社近日发布公告,拟出租位于该村的2.7亩农用地。该地块土地用途为林地,东至现况山林,南至现况翻泉沟路,西至现况翻泉沟路,北至现况山林。挂牌金额为39150元,出租期限为2年,用途为临时材料堆放区。
公告显示,该地块的租金标准为每年每亩5000元,地力恢复费为每亩4500元(一次性补偿)。租金将分期支付,地力恢复费与第一年度租金一同支付。受让方需具备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且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0年的条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工程总承包或路桥建设。
该地块的出租将用于108新线高速公路施工临时占地,作为民生保障工程设施使用。受让方需承诺严格按照临时用地使用用途利用土地,不搞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并在合同到期后将场地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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