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国航远洋(BJ833171)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因多项违规行为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指出,国航远洋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重要合同进展情况,未就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且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独立性不足。具体违规行为包括未及时披露与江苏海通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的合同进展,未披露与多家关联方的交易,以及费用确认不准确等问题。
董事长王炎平、董事会秘书何志强、财务总监薛勇分别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国航远洋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国航远洋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等业务,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80亿元,同比增长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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