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因执行案件被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裁定支付552万余元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执行案件公告,案号为(2025)粤2072执1154号。根据公告内容,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被法院裁定需支付执行款项共计5529878元。该案件于2025年2月7日正式立案,执行法院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此次执行案件涉及金额较大,引发业界关注。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作为知名建筑企业,此次执行案件或对其业务运营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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