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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13日发布执行公告,涉及广东亮健好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此次执行金额为53,390元。
关键点
- 主体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公司:广东亮健好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执行金额:53,390元
-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3日
- 案号:(2025)粤0104执3661号
如有相关线索或信息,请联系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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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13日发布执行公告,涉及广东亮健好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此次执行金额为53,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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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公司:广东亮健好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执行金额:53,390元
-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3日
- 案号:(2025)粤0104执3661号
如有相关线索或信息,请联系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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