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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5日发布执行公告,涉及主体单位江西博能上饶客车有限公司。此次执行金额为67.68万元,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关键点
- 执行案号:(2025)赣1104执740号
- 执行时间:2025年3月5日
- 执行金额:67.68万元
- 主体单位:江西博能上饶客车有限公司
- 法院名称: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查询相关信息,请联系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此公告旨在通知相关方及时履行法律义务,确保执行程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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