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导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9日发布执行公告,针对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件,执行金额高达2.39亿元。
关键点:
- 案件编号为(2025)新42执61号。
- 执行主体单位: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执行金额:2.39亿元人民币。
- 案件创建时间:2025年4月9日。
如有相关线索或信息,请联系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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