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本立科技发布公告表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5月21日,本立科技发布公告表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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