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深圳证监局发布《深圳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2025年第3期)》,针对私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说明。
通报显示,部分私募机构存在出借私募基金证券账户或持仓股票的情况。个别私募机构从业人员向外部人员提供基金持仓股票用于日内回转交易,并允许外部人员接入公司投资交易系统、以公司名义下达交易指令,相关人员因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侦办。
此外,有的私募机构将其管理的私募基金证券账户交由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运作,涉及大宗交易、定向增发等业务。还有个别私募机构将部分证券账户出借给第三方,用于规避监管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或非法配资活动,对第三方利用私募基金从事违法活动采取放任态度,合规风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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