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深圳证监局发布《深圳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2025年第3期)》,披露私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报显示,部分私募机构存在出借私募基金证券账户或持仓股票的行为。个别从业人员将基金持仓股票出借给外部人员用于日内回转交易,并允许外部人员接入公司投资交易系统,以公司名义下达交易指令,相关人员因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被公安机关侦办。
此外,有私募机构将其管理的私募基金证券账户交由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运作,涉及大宗交易、定向增发等业务。还有个别机构出借部分证券账户给第三方,用于规避监管从事市场操纵、非法配资等违法行为,对第三方利用私募基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放任态度,合规风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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