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近日发布监管情况通报,曝光私募机构存在的多起违规行为,包括出借‘通道’设立私募基金、向外部人员让渡投资管理权限等。
通报指出,部分私募机构从事‘通道’业务,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具体表现为允许第三方机构以其名义发行私募基金,并负责募投管退各环节,私募机构仅承担备案等事务性职责。
此外,部分私募机构完全依赖投资者指令进行投资决策,未独立判断。例如,债券交易价格、数量及对手方均由投资者指定;部分私募基金需认购投资者指定的债券;个别私募基金由投资者直接下达投资指令。
通报还提到,个别私募机构从业人员向外部人员出借基金持仓股票用于日内回转交易,或提供证券账户给第三方运作,甚至允许外部人员接入公司系统下达交易指令。此类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侦办。
部分私募基金向外部人员让渡投资交易权限,如由非在职员工进行用印审批并下达交易指令,或将私募基金交由非公司在职人员决策和交易。
同时,部分私募机构未能独立开展投资决策。例如,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多为投资者委派代表,私募机构难以对投资决策产生决定性影响;个别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由其他执行事务合伙人作出。
年内,深圳证监局已通报3期关于私募基金的监管情况,涉及募集、管理、运作等多个方面的问题。例如,部分机构存在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募集资金、承诺保本保收益、损害投资者权益等情况。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底,深圳辖区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3032家,较年初减少75家;备案私募基金19103只,较年初减少487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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