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红内裤案”胜诉获赔40万,被告需抖音道歉30天

5月2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段某名誉权纠纷案作出判决。

法院判令段某在其抖音账号发布书面道歉信视频,且视频保留时间不得少于30日。同时,段某需赔偿胖东来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

案件起因是今年1月30日,段某向胖东来生活广场反馈其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存在掉色及穿着后过敏问题。2月2日至3日,胖东来相关工作人员与段某沟通并致歉,陪同就医检查,并支付医疗费1144.13元。就诊结束后,胖东来生活广场主管给予段某500元建议奖,但被拒绝。

2月2日,胖东来将涉案货号商品下架,并随后下架该品牌全系列及其他深色内衣、袜子等商品。2月4日,段某通过抖音账号发布视频质疑商品品质和服务,视频播放量超1217万,点赞量达11.37万,评论量超过4万。目前,涉案视频已被删除。

2月6日,胖东来对包括涉案内裤在内的商品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标准。3月10日,胖东来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4月5日,胖东来在公众号上公示起诉段某名誉侵权一事,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

截至宣判前,段某抖音账号尚未发布道歉视频,其粉丝量为4.9万,而另一个关联账号“两个小段”粉丝量超1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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