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温州市两大万亿产业集群,加快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及民间投资,根据《温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发布2025年度拟参股子基金申报指南。
一、管理机构要求
(一)依法设立且备案,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具备固定营业场所和软硬件设施;
(三)拥有丰富投资经验和良好业绩,健全风险控制流程和项目遴选机制,可提供创业辅导服务;
(四)至少3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管理产业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有3个以上成功案例;
(五)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1%,关联方合计出资不低于1%;
(六)提交合作方案时需确认子基金总规模30%的出资意向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合作要求
(一)市重点产业基金出资不超过子基金规模25%,市县两级合计出资不超过50%;
(二)子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原则上注册在温州,资金依法募集,管理机构应有项目储备及投资计划;
(三)子基金存续期不超过8年;
(四)累计投资于温州市内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市重点产业基金实缴出资金额1.5倍;
(五)投资领域聚焦温州市“5+5+N”产业,重点支持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细分优势产业;
(六)子基金设立后需在温州设置办公室并配置至少1名常驻管理人员。
三、申请材料
申请机构须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子基金申请表、职业道德承诺书、真实性声明、合规性声明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设立程序
(一)公开征集:市基金公司接收材料并组织比选,结果报管委办备案;
(二)尽职调查:委托第三方对通过初审的机构进行调查并编制报告;
(三)专家评审:由管委办抽选专家对子基金设立方案进行评审;
(四)投资决策:市基金公司提出方案,经市国金公司初审后报管委会审议;
(五)公示:审议通过的方案由市国金公司官网公示;
(六)法律文件签署与资金拨付: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市基金公司开展相关法律文件签署及资金拨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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