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券商IT人员因“老鼠仓”被罚,趋同交易超6000万元

近日,安徽证监局与吉林证监局分别披露了两起涉及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的案件。

安徽证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海鹏,自2018年12月起通过公司CRM系统获取客户账户信息、资产规模及交易持仓等未公开数据。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期间,李海鹏实际控制“程某1”账户组,累计交易股票128只,交易金额达6483.80万元。其中,与高某睿远基金趋同交易76只股票,趋同交易金额2900.38万元,盈利约213.137万元。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213.137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合计罚没款426.27万元。

与此同时,吉林证监局也公布了一起类似案例。华泰证券员工邵某,在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期间,利用分管投研系统建设的职务便利,通过X系统获取自营账户持仓等未公开信息。在此期间,邵某控制“杨某”证券账户进行违规交易,与华泰证券自营账户趋同交易58只股票,趋同买入金额3153.376万元,盈利约19.39万元。此外,邵某还存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吉林证监局决定对邵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9.39万元,并处罚款58.18万元;对其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综合两项违法事实,罚没款总计107.57万元。

上述两起案件均反映出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违规交易的问题,监管部门依法作出严厉处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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