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券商IT人员因“老鼠仓”被罚,趋同交易超6000万元

安徽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海鹏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被处罚。2018年12月起,李海鹏通过CRM系统获取中信证券客户账户信息、资产规模及交易持仓等未公开信息。

李海鹏实际控制“程某1”账户组,该账户组包括已销户的广发证券账户和东方财富证券账户。涉案期间,“程某1”账户组累计交易股票128只,交易金额6483.80万元,与高某睿远基金趋同交易76只股票,趋同交易金额2900.38万元,盈利约213.137万元。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安徽证监局决定没收李海鹏违法所得213.137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合计罚没款426.27万元。

吉林证监局也披露了一起类似案例。华泰证券员工邵某在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X系统获取公司自营账户未公开信息,控制“杨某”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杨某”证券账户与华泰证券自营账户趋同交易58只股票,趋同买入金额3153.376万元,趋同盈利约19.39万元。此外,邵某还存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

吉林证监局决定对邵某两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没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违法所得19.39万元,罚款58.18万元;对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款达107.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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