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林洋能源”)发布公告称,拟将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5家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粤水电能源集团”),转让对价合计为4.71亿元,涉及光伏电站装机容量总计236.5MW。
此次拟转让的5家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分别为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濉溪永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阜阳永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连云港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其拥有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50MW、50MW、20MW、94.50MW和22MW,目前运营状况良好。
公告显示,本次股权转让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获得一定收益,降低收回全部电价补贴不确定性的风险。未来,公司将利用回笼资金推进平价电站与优质储能电站的开发与建设,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财务数据显示,上述5家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在2024年实现盈利,净利润合计超过7200万元;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合计达1495.91万元。
接盘方粤水电能源集团隶属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建工”)。广东建工表示,收购上述5家公司股权有利于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与综合实力。经初步测算,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预计2025年实现净利润约5291.21万元,对广东建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业内专家认为,光伏电站作为优质资源兼具金融与新能源属性,对重资产运营的央国企具有吸引力。本次交易将助力林洋能源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并推动其新能源板块长期战略调整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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