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管,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分为七章五十七条,涵盖总则、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监督与法律责任等内容。其核心要点如下:
一是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包括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等。要求平台建立健全协议规则,强化对直播间运营者和营销人员的认证审核,并协助消费者维权。
二是规范了直播间运营者及营销人员的责任义务。运营者需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宣传真实合法;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完善培训与选品制度,营销人员需如实介绍商品或服务。
三是强化了监督管理措施。《办法》规定了协同监管、信用监管等内容,并明确监管部门可依法要求平台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
四是细化了法律责任。对于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定了处罚条款,增强了可操作性。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意见完善《办法》,推动出台实施,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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