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黑龙江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龙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基金总规模为5亿元,采取有限合伙制,注册区域限定在黑龙江省内。
基金出资方式为分期实缴,并依据投资进度及绩效评价结果实施后期资金出资。其中,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规模的50%,剩余资金由管理机构自行募集。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0年。
投资领域主要涵盖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新兴产业处于创业投资阶段的企业。基金以直接投资项目的方式运作,对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20%。投资于创业投资阶段项目金额不得低于基金实缴规模的70%。
基金应优先投资于黑龙江省内企业,投资于省内企业金额不低于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1倍。同时,基金需委托中国境内具有基金托管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托管。
关于管理费用,基金年度管理费率不高于2%,计提基数分别为投资期的基金实缴出资总额和退出期的基金在管项目总额,清算期与延长期不计提管理费。
申报机构需满足以下要求:依法设立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累计管理私募股权或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0亿元;管理团队不少于3名具备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且成功退出的投资案例不少于3个;关键人士须锁定,如发生变动需报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
此外,申报机构募资能力需达到已取得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40%的意向出资,并提供出资意向证明材料。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在基金中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
遴选程序包括公开征集、资格审查、尽职调查、专家评审、综合评分、机构确定等环节。符合要求的申报机构可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报送,受理期限截至2025年6月24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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