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通报私募行业乱象及监管要求

深圳证监局发布最新一期监管情况通报,指出辖区少数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与主业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包括销售伪金交所产品、提供咨询服务、居间服务等。

具体表现包括:某股权类私募机构因增量业务不足,与房地产企业合作销售伪金交所产品;部分证券类私募为债券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并促成交易;另有私募机构通过自媒体销售投资课程或向证券公司推荐客户获取返佣。

此外,有私募机构销售投资标的公司股权,协助非员工获取基金从业资格,甚至在办公场所内开展易经算命等活动。深圳证监局认为,这些问题的核心原因在于相关人员合规意识淡薄。

部分私募机构利用在管产品进行利益输送。例如,某证券类私募按指定购买城投债以获取报酬;某股权类私募违规收取“顾问费”且未披露;还有管理人将旗下基金账户用于市场操纵或场外配资活动。

同时,深圳证监局发现个别私募机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包括非法募资、出借资质配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实控人操纵基金账户、利用私募基金开展场外配资以及参与非法经营活动。

针对上述问题,深圳证监局提出四点监管要求:一是聚焦主营业务,避免开展冲突或无关业务;二是加强合规内控,杜绝利益输送等损害投资者权益行为;三是严防违法犯罪,不得利用管理人资质实施非法活动;四是保证持续经营能力,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可申请自主注销。

深圳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私募机构回归投资主业,提升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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