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个人养老金并缴费后,可以抵扣个税,资金账户里的钱还能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投资产品。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该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养老金采取递延纳税优惠。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回应纳税人咨询时表示,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即通常所称的退休金,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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