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6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依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公司对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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