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规范银行营销:禁虚假红包,优惠发放需用户知情

6月26日晚,据财联社消息,财付通(微信支付)近期发布《关于银行营销活动运营的进一步规范》,对商户合作、API发放优惠、欺诈类内容等行为提出明确要求。该文件主要面向服务商平台。

根据通知,若在商户合作中使用其商户号配置营销活动,必须提前与商户沟通并获得授权,擅自套用他人商户号被视为违规。

通过API接口向用户发放代金券、立减金或多笔立减活动时,必须确保用户有主动参与行为,如领券或报名,不得在用户无感知的情况下发放。

财付通指出,欺诈类内容主要包括两类情形。一是虚假红包类活动,涵盖虚假现金红包、话费卡、流量红包、优惠券及优惠活动等;二是利用营销宣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商品,例如以骗取邮费为目的的赠品活动、虚假付费服务等。

“银行营销”是微信支付为银行提供的一整套营销产品,旨在借助微信庞大的用户基础提升银行绑卡率和客户黏性。

目前,银行在微信端主要通过代金券、立减金等方式进行推广。例如某银行推出的微信立减金活动中,用户积累“绿色能量”后可享最高19元优惠,借此鼓励用户使用该行支付。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银行存在未告知用户即发放优惠的行为。这可能导致用户对优惠规则不清,引发消费纠纷;也可能干扰用户正常决策,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同时,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诈骗。

为减少上述风险,财付通表示将依据违规程度对相关商户号采取限制措施。

收到用户投诉时,微信支付将关闭该商户对应产品的“消息通知”功能,直至完成整改并通过申诉。对于严重或多次违规的情况,平台将视情节采取回收权限、封禁账户等措施,并有权拒绝继续提供服务。平台亦可在整改通过后设置观察期,待期满后恢复相关功能。

此外,财付通强调,对于试图通过注册不同账号、设立关联公司等方式规避平台规范的行为,若同一主体或关联主体多次违规,微信支付有权不再开放申诉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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