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产融”)拟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象山基金。东方产融指定主体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74亿元,东方产融全资子公司产融产投(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浙江东方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产融”)拟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象山基金。东方产融指定主体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74亿元,东方产融全资子公司产融产投(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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