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维持李在镕无罪判决

据韩国媒体报道,7月17日,韩国最高法院就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涉及的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宣判,支持下级法院裁决,维持对李在镕的无罪判决。

2020年9月,韩国检方指控李在镕及多名三星集团高管在第一毛织与三星物产合并过程中,通过抬高第一毛织股价、压低三星物产股价的方式,帮助李在镕以最低费用继承经营权,并强化其影响力。此外,检方还指控李在镕等人涉嫌擅自更改三星生物制剂2015年的会计处理标准,虚增公司市值约4.5万亿韩元。

检方曾提请法院判处李在镕有期徒刑5年、罚金5亿韩元。但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2024年2月的一审判决中认定,两家公司合并的主要目的并非仅限于强化李在镕的影响力,且没有证据显示此举造成股东损失,因此判定所有指控缺乏确凿证据。

今年2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在二审中维持一审判决,继续认定李在镕无罪。此次韩国最高法院的最终裁决也支持了这一结果。

三星电子方面的律师表示,感谢法院经过五年的审理后做出的判断,并指出法院已认定三星物产合并以及三星生物制剂的会计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李在镕现年57岁,1991年进入三星电子工作,2012年起担任三星电子副会长,2018年被公正交易委员会列为三星集团掌门人,其父李健熙于2020年10月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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