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月17日晚间,国科恒泰发布公告称,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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