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泰和IPO后三兄弟控制29.73%,一致行动稳定性遭问询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8月6日回复北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其保荐机构为中德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宋宛嵘、赵泽皓,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富泰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江平、朱洪与WU JIANG ZHONG(伍江中)为兄弟关系。三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方面保持一致行动,且协议在三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持续有效。本次发行完成后,三人合计持股比例为29.73%。

同时,三位实际控制人共同出具了自愿限售承诺,承诺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发行前股份。

针对上述情况,北交所要求富泰和结合一致行动协议内容与实际控制人限售安排,依据《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第1-6条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相关主体在上市后至少36个月内维持一致行动关系稳定性及保持控制权稳定作出详细安排。

富泰和表示,实际控制人已在原有协议基础上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进一步明确保障一致行动关系稳定的措施。此外,三位实际控制人还出具了《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承诺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发行前股份,且不得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该承诺还对股份减持的数量、价格及程序作出限制,以确保在发行后可预期期限内对公司的控制权保持稳定。

公司指出,实际控制人为维持一致行动关系及控制权稳定性所作的安排已足够详细、明确、可执行,并符合《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第1-6条的相关要求。

资料显示,富泰和成立于2005年4月12日,注册资本8931.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江平。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汽车底盘零部件、新能源车电驱零部件、家电卫浴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财务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前9个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4亿元、5.97亿元、7.32亿元及6.4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054.94万元、4955.12万元、5387.97万元及6528.34万元;毛利率分别为31.66%、27.70%、27.93%和29.64%。

本次发行前,朱江平、朱洪、WU JIANG ZHONG合计控制公司39.65%的表决权。其中,朱江平担任董事长,朱洪任董事、总经理,WU JIANG ZHONG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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