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产品业务,目前正在冲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明明之弟周招会,分别于2019年和2021年两次以每股1元的价格入股,这一价格远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也低于同期其他股东入股价格,引发业内对其是否涉嫌利益输送的质疑。
针对该等增资行为,周招会已就低于净资产的部分缴纳了相关个人所得税款项。大明电子在招股书中表示,该入股行为不能视为一般意义上的股权激励,同时指出周明明与周招会将承担未来可能发生的税务相关损失。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书,周招会通过4次货币资金形式的增资维持了其持股5%的固定比例。其中2次为全体股东同比例增资,另外2次为非同比例增资,分别为2019年11月12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93.68万元,以及2021年12月20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8.97万元,增资价格均为每股1元。
保荐人国泰海通在《关于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中指出,周招会的增资行为系家族内部股权安排,综合考虑其家族成员身份及过往对公司作出的贡献等因素确定。该行为未设定未来工作年限或业绩考核目标,与公司对员工实施的股权激励在形式与数量上存在显著差异。
在2021年12月的增资中,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22亿元,周招会仍维持持股5%的比例。同期,外部股东如重庆淳知源实业有限公司以每股2.8元价格入股,乐清市恒鑫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受让价格为每股3.42元。
监管问询中关注了此次增资可能引发的税务风险问题。保荐人回复称,周招会已主动与主管税务部门沟通并完成相关税款申报缴纳。公司董事长周明明与周招会已共同出具承诺,若因增资涉税问题导致公司遭受处罚,将由其二人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此外,保荐人还引用了朗坤环境、纽泰格等案例,指出存在实控人亲属入股但不被认定为股权激励的情形,认为周招会的增资行为性质上属于家族内部股权安排,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本质区别。
招股书显示,大明电子来自浙江省乐清市,是国内少数专业从事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深耕该领域三十余年。本次发行上市将有助于公司扩大资本规模、丰富融资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
按照本次发行4000.10万股计算,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明明、吴贤微和周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招会合计控制公司75.15%的股份。尽管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但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不当影响或侵占公司利益,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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