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多个城市加速落地,推动人力资源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其中引导人力资源要素流动成为重点。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等地提出探索或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福厦泉明确将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放开试点地区落户限制。
此外,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区、福厦泉、郑州市、重庆市、成都市等7地均在方案中提出推行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相关安排。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指出,这一制度是户籍改革的最终目标,旨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已明确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此次试点地区将率先为全国探路。
此轮改革可追溯至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要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此后相关措辞持续纳入年度文件。
华南城市研究会会长胡刚表示,因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压力,部分城市未能完全落实政策。随着试点推进,多地正加快入局。例如,惠州发布《惠州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新增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及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先入户后就业”政策。
惠州城区常住人口266.9万人,属Ⅱ型大城市,理应全面取消落户限制,但其全市常住人口达604.29万人,且下辖博罗、惠东两大百强县,城区人口占比较低。类似情况也存在于福厦泉地区。
福建此前出台《福建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提出厦门市逐步放宽落户限制,省内其他地区以合法稳定就业或住所为基础,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厦门城区人口436.4万人,属Ⅰ型大城市,应放开放宽落户条件。
胡刚分析,厦门面积小、人口密度高,2023年达每平方公里6580.6人,高于广州、杭州、上海等超大城市,且岛内外发展不平衡,岛内资源需求集中,制约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开。
打破户籍壁垒被视为总体趋势。除北京、上海等少数城市外,多数城市将持续放宽或放开落户限制。多地试点提出建立以身份证为标识的人口管理服务制度,推进身份证电子化应用,减少身份证明障碍。
多个试点方案明确试行或深化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十四五”规划纲要曾提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具体指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镇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满足合法稳定就业或住所条件,可申请在经常居住地落户。
业内认为,此举关键在于保障流动人口权益,通过简化认定标准,让更多人平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较单纯放开放宽落户更为深入。
郑州市虽仍处“全面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条件”阶段,但也提出试点以常住地登记户口,覆盖尚未纳入体系的流动人群。此前规划明确该制度不包括个别超大城市。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邓智团指出,通常指北京、上海,可能还包括深圳。
实际操作中,制度设计仍需细化。邓智团强调,经常居住地登记并不等于获得户籍,需配套政策明确享受公共服务的范围与方式。
以常住地提供公共服务也可能带来财政压力。北京大学陆杰华等人指出,流入地需增加教育、医疗投入,地方财政承压;流出地则可能出现设施闲置,导致区域资源配置失衡。
陆铭在《大国大城》中提出“在集聚中走向平衡”,认为打破人口流动障碍有助于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均衡发展。但他也警告,若骤然全面放开流动限制,短期内可能引发社会矛盾。
试点方案亦包含对人才流动趋势的修正。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提出“不抢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合同期内高层次人才”。2019年两办文件曾明确,发达地区不得通过高薪酬竞价抢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人才。
胡刚认为,此规定主要针对深圳。近年来深圳大力兴办高校并全球引才,哈工大深圳校区录取分数线超过本部,高端人才待遇媲美国际水平,对内地城市形成“降维打击”。新部署意在引导深圳更多面向全球揽才而非内地“掐尖”。
根本解决区域资源配置失衡仍需区域协调发展。陆杰华建议制定全国统一规范的公共服务政策标准,降低协调成本。陆铭则认为,人口流动可形成“用脚投票”机制,促进地方政府提升效率,推动区域间真正实现平衡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