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与清华合作固态电池项目 股价涨停后发布风险提示

丰山集团(603810)因披露与清华大学在钠离子电池电解液及固态锂离子电池用电解质领域的技术合作,股价于9月19日涨停。公司同时公告股东顾翠月、董事兼副总裁单永祥、董事兼财务总监吴汉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此前三人合计拟减持不超过98.3万股,实际减持中,单永祥与吴汉存基本完成原定减持数量。

丰山集团总部位于江苏盐城,主营业务为农药研发、生产与销售,并近年布局新能源领域电解液业务。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9亿元,同比增长18.74%;归母净利润3031.39万元,同比扭亏。

9月18日晚,公司公告称与清华大学(化学工程与低碳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签署《技术开发合同书》,合作开展高端精细化工新材料、电子化工新材料等领域的研发。项目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但合同金额较小,目前处于初步研究阶段,成果及商业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在补充说明中强调,委托开发的产品技术指标要求高,在成本控制、能量密度、电导率等方面存在应用难度,尚处实验室阶段,开发进度与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子公司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钠离子、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未涉及固态电池电解质材料销售。2025年上半年,丰山全诺营收950.97万元,占公司总营收比例较小。此前公司在互动平台表示,其半固态电池电解液正与客户合作研发测试,能否达预期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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