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黄子韬走红的网红黄子诚自曝破产,称投资互联网失败致一无所有。
近年来,模仿明星成为部分网红获取流量的捷径。从模仿黄子韬的“黄子诚”、鹿晗的“鹿哈”,到汪小菲的“汪大菲”、雷军的“雷民”、杨坤的“四川芬达”,各类山寨网红不断涌现。
其中,黄子诚因外形与言行高度模仿黄子韬,于2022年加入山寨男团“ESO”后迅速走红。“ESO”成员还包括“鹿哈”“王二博”“易烊干洗”等,多为未受过专业训练的00后,来自农村背景。
该团体在短视频平台积累大量粉丝后,开启商演与直播变现。尽管有人认为其模仿行为属于娱乐性质,但“土味偶像”“无底线蹭热度”等争议始终伴随。
2024年3月,黄子韬工作室发布反山寨声明,随后黄子诚商演锐减,个人账号因违规被永久封禁,最终变卖资产仍无法挽回损失,自曝已破产。
他在公开道歉时表示,并非黄子韬导致其破产,而是模仿未能带来预期收益,“感觉我被做局了”。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同团“鹿哈”。他在争议后恢复本名凌达乐,转型直播带货,2023年曾自曝月收入达500万元,7个月带货总收入3500万元,并购置豪宅、豪车及写字楼。
“鹿哈”此前已向女友求婚成功,晒出婚纱照并发布订婚视频,生活状态备受关注。
二人命运差异反映出山寨网红行业的高风险性。此类网红依赖“明星影子”吸引流量,粉丝多出于猎奇心理关注,用户粘性弱,内容缺乏持续吸引力。
一旦新鲜感消退或遭遇平台治理、法律追责,流量极易流失,商业价值随之崩塌。
其他案例亦显示类似结局。模仿周杰伦的“黑伦”因未经授权翻唱歌曲多次被起诉,涉及版权侵权,失去商业合作机会,被迫放弃模仿路线。
“四川芬达”因模仿杨坤造型与演唱风格走红,但也因此被杨坤本人起诉,诉求包括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公开道歉及删除侵权视频。其后续在快手直播中因“哭穷”遭网友批评。
“雷民”因争议不断被迫改名,并删除所有相关视频。
这些现象表明,多数山寨网红难以长期发展,普遍面临法律与道德双重压力。未经授权使用明星形象进行商业活动可能构成肖像权、名誉权或版权侵权。
同时,过度消费明星效应易引发公众反感,影响行业生态。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网红行业的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出台,旨在遏制乱象,保护消费者权益。
业内认为,网红经济本质是商业行为,需具备市场定位、品牌建设、供应链管理与风险控制能力。
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包括:避免同质化,挖掘自身特长打造独特IP;提升内容质量,增强粉丝情感连接;加强商业运营,实现多元化变现。
平台也承担重要责任,应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减少低质内容曝光,鼓励原创;强化内容审核,打击虚假宣传、刷量等违规行为;对违规模仿加强管控。
监管部门需进一步完善规则,加大惩处力度,推动行业有序发展。
随着监管趋严与用户审美升级,网红经济正从流量狂欢走向理性阶段。唯有坚持价值创造、持续创新的内容创作者,方能穿越周期,获得长远发展。
当流量退去,最终留存的将是真正被市场认可、被用户喜爱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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