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老龄工作司与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发布提示,近期有机构或个人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牟利。
提示指出,“银龄行动”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活动,依据《志愿服务条例》,应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及中国老龄协会明确表示,从未授权、批准或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以“银龄行动”名义开展投资返利、销售返佣、加盟返点等商业活动。
社会公众如发现假借“银龄行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属地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或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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