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简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是一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旨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投资活动,保护全体合伙人合伙权益,为全体合伙人获得最优投资回报。该基金将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资源优势,促进全国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赋能战略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的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
基金整体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首期规模30亿元,重点投向人工智能、新能源、先进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未来交通七大领域。现依据公平公开原则,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未来交通领域子基金的管理机构(GP)。
一、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条件
(一)注册资本
申请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所需的必要资质,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二)管理资质
1、基金管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基金管理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得被刑事处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基金管理机构需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后管理制度和财务运营制度。
(三)管理团队
1、须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2、基金管理机构或其核心团队累计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3、在子基金尚未完成认缴规模70%的投资前,锁定的核心成员不得参与管理投资地域、投资策略、投资领域均实质相同的其他基金。
(四)募资要求
基金管理机构(含中基协登记的管理人、具备关联关系的普通合伙人及其员工或员工持股平台)在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1%。
二、申报方式
(一)资格自评
申请机构应根据本公告自行评估是否符合申报基本要求。
(二)获取申报指引
符合条件的意向申报机构可通过发送邮件至info@utcfund.cn申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子基金申报指引》等文件。邮件标题格式为“申请机构名称-申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子基金申报材料”,正文需注明申领机构及联系人信息,并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申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提交申报文件
1、申报机构须按《申报指引》准备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纸质材料需提供正本1本和副本15本,胶装并加盖骑缝章;首页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鲜章仅正本)。每本独立包装,外包装标注“不准提前启封”。电子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版、Word版(部分材料需Excel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存入至少2份U盘随正本材料一并报送。
收件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办公大楼A座2层
邮箱:info@utcfund.cn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10-85325515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须对获取的非公开信息严格保密,不得用于申报以外用途。
(二)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取消资格。
(三)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四)若某一领域子基金申报机构不足三家,则该领域遴选中止,由基金管理公司另行发布公告;其他领域遴选不受影响。
(五)本次公告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或承诺。
(六)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公司对本次遴选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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