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家长赵静为孩子购买所谓“儿研所三件套”后发现系仿冒品,历经维权仅获退款168元,涉事店铺随即改头换面继续销售同款产品。北京商报调查发现,淘宝平台上个人店铺与企业店铺均存在售卖假冒医院制剂现象,且背后形成隐蔽售假链条。
赵静投诉的“国箹佳乐大箹房”为个人身份证注册的个人店铺,无营业执照,其名称通过使用形近字“箹”替代“药”规避平台审核,误导消费者以为是正规药房。该类店铺因无需市场主体登记,违法成本极低,即便被关闭亦可迅速以新店名重生。
更严重的是具备企业资质的店铺滥用合规外衣进行售假。名为“凌芳旗舰店”的企业店铺,主体为威远之迦哥商贸有限公司,公示有营业执照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但其经营范围不含药品生产或销售。然而店内大量售卖标注为“医院同款”的产品,包括“儿研所三件套”“佛山市中医院清香止痛乳膏”“北京空总皮肤科乳霜膏五件套”等。
商品信息严重失实:“儿研所三件套”被归类于“保健理疗-护具/护带”,所标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经国家药监局查询对应产品为“生理性海水鼻腔喷雾器”,与湿疹治疗无关;另一款乳膏商品详情页竟描述为“按摩披肩”,列出按摩触头、原理等完全不相关的参数。
电商平台审核机制存在系统性漏洞。行业内部人士指出,平台多停留于对商家资质“有无”的形式审查,缺乏对资质与实际经营内容匹配度的评估,导致不具备药品销售资格的企业仍能上架相关商品。对于违规行为,平台处置方式局限于协调退款、下架商品或关闭单一店铺,未能追溯同一运营主体下的多店铺网络。
调查发现,已关闭的“国箹佳乐大箹房”与现存的“国箹福康大箹房”“凌芳旗舰店”客服昵称一致、发货地相同,疑似同一主体操控多个店铺轮替运作。此种“打地鼠”式监管难以根除源头。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平台若知道或应当知道商家售假而未采取必要措施,应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他建议消费者保留订单截图、支付记录、商品包装、宣传页面、聊天记录等证据,若造成健康损害还需保存就医记录和费用单据。
尽管赵静成功追回款项,但其所购假药仍在平台不同店铺流通,同类仿冒品持续销售,潜在消费者风险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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